更新时间:2023.01.11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采矿罪指的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非法采矿罪既遂的定罪量刑规定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标准是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具体表现为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应按照非法采矿罪立案。
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情节严重的将予以立案追诉,情节严重的标准为: 1、开采的矿产价值或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2、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
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
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有: 1、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 2、采矿许可证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 3、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 4、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矿产资源的; 5、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情形。 非法采
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没有采矿许可证的人员开采矿产资源即构成非法采矿罪; 2、行为人在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又或者是吊销之后,仍然继续开采矿产资源; 3、行为人超越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 除此之外,行为人未按采矿
四川省对于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为: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7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我国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没有采矿许可证的人员开采矿产资源即构成本罪;2、行为人在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又或者是吊销之后,仍然继续开采矿产资源;3、行为人超越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