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对省高级法院再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在审判监督程序中,为解决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关于诉讼保全和先行给付的裁定书、中止或终结诉讼的裁定书、补正判决书中失误的裁定书,与第一审、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基本相同。
1、再审申请书。 2、一审生效裁判文书。 3、二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 4、再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果是律师办理,须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申请人是法人
不服最高院判决裁定的,不能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一、最高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最高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不服终审判决裁定的不能上诉。《民诉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1】一般民事案件二审为终审判决。【2】对二审法院不服的,发现新证据等情况可以申请再审。【3】对于刑事案不服省高院判决或者裁定的,对于知识产权案等案件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到最高法院。上诉状原审被告不服
何救济? 民事诉讼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的程序后,当事人对省高院的驳回再审裁定或者判决不服,如何救济?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相关当事人直接向最高院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一种是相关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
不需要申诉。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就可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有以下几个要点: 1、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本息的;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
对二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审判监督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