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
检察院批捕后,都是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对于证据不足的自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同时,并未要求移送前征得自诉人同意。审判实践中,出现了不少自诉人不愿法院将自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情况。对此,有的法院事前并未征求自诉人的意见,依职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出具了不予批捕的文书的,还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并不意味着将要释放嫌疑人。《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开庭。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案件进入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可延长至3个月;案件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1个月,可延长至1个半月,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2次,每次1个月;检察院移送法院审判期限简易程序为20天,普通程序为2个月,可延长至3
检察院不批捕案件后续的处理如下:公安机关应该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不及时释放,属于违法行为。而对于不予批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需要说明理由,如果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
检察院不批捕一般不起诉,但发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仍可以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
不予逮捕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
检察院被批之后是查不到的,但是在批捕之后会有人通知家属。但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是不能够去看守所探视的,只有律师才能到看守所前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一定的调查和相关问询。批准逮捕是检察院的职权。很多信息卷宗移交检察院了。通过律师上检察院查询个人不
检察院批捕之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是两个月,如果案情比较复杂,在羁押期满以后还不能终结的话;公安机关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之后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延长一个月以后还不能结案的,可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
人民检察院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是否需要另行侦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中如果认为报请批准逮捕的证据存有疑问的,可以复核有关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以保证批捕案件的质量,防止错捕或漏捕。
检察院批捕以后必须开庭的,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