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债务人欺骗担保人的,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债务人过世子女不是一定要承担债务。如果子女继承债务人遗产的,应当就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超出的部分,不具有法定清偿义务,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债务转移,是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即使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后,债权人仍可要求原债务人承担偿债责任。 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但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不要求原债务
为债务进行担保的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等责任。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而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
合伙人退伙后还是要承担入伙期间的债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之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公司合并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来承担。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原则上,债务人必须全面履行自己的债务,同时债权人也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请求。但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如果部分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可以部分履行债务。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理应由兼并方承担;新设型企业兼并应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收购控股型兼并,被控股企业原有债务,遗留在被控股企业内,就由被控股企业自己承担;但是因控股企业抽逃了被控股企业资金导致被控股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则应由控股企业对被控
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债权人保全债权的权利有代位权与撤销权两项。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
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 债权人保全债权的权利有代位权与撤销权两项。 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
担保人要还: 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要按约定承担偿还债务。 1、如果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要求还款。 2、如果对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债权人在找债务人还款无果后,可以找保证人要求还款。
债务人死亡后,其债务应当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来偿还,但是偿还的数额以继承人继承所得的财产价值为限。对于保证人来说,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债权人只能就债务人继承人无法偿还时可以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人,则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要求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