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以个人的其他财产清偿,直至全部清偿。根据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
法律规定合伙人债务的承担: 1、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在对外关系上,对于合伙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膜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责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债权人擅自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担保人能免除被转移部分债务的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担保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如果第三人是加入债务的,则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债权人擅自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担保人能免除被转移部分债务的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担保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如果第三人是加入债务的,则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这里要分情况而定。如果转让时双方签订了债务也一并转让的约定,并且债权人也同意债务转让的话; 那么原企业的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承担;如果没有约定,那么需要清偿债务后再转让。这里最重要的,是“债权人同意”。 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也要承担责任。保证人有义务为意外死亡的债务人偿还债务。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并存的债务承担与免责的债务承担的区分方法如下:在当事人未明示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时,通常情况下可推定当事人并无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的意思表示,即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如果第三人实质上是以非沉默的积极作为方式向债权人表达了原债务人脱离原
1、债务承担的性质不同。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务的特定承受,即第三人是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则属于新的债务负担,因为并存的债务承担的结果并不导致原债务人免除其合同债务,而且第三人的债务与原债务人的债务不必相同,所以应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要投资人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以个人的其他财产清偿,直至全部清偿。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是独立于股东的,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公司债务用公司财产偿还,股东只根据出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