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动植物检疫失职不属于犯罪。应检不检,出证延误,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所谓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一般是指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动植物或者造成动植物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声誉等。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应是: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
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二款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认定: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过受重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般七个月左右。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定义为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即要求行为人的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且客观上发生了死亡的事实,与此同时还要求这两者在刑法的角度上存在因果关系。其量刑范围是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犯罪情节较轻,则处3年以下
高空抛物罪,是指行为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关于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指出,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过失损毁文物罪所侵害的法益是国家的关于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行为人如果触犯了过失损毁文物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对行为人进行拘役。由本罪的罪名可以知道,本罪在其主观的方面必须出于过失,也就是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