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按照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数罪并罚死刑和无期徒刑的,就应当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此为吸收原则。如果数罪中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此为并科原则。死刑将无期徒刑吸收,二者并科,只执行死刑即可。
数罪并罚后有期徒刑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判决宣
数罪并罚,要看各分罪名判处的刑罚,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
拘役和有期徒刑执行有期徒刑。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数罪并罚的,被判处管制的,最高不得超过三年;被判处拘役的,最高不得超过一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有期徒刑总和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总和不得超过三十五年的,最高不得超过二十五年。若数罪中有判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我国数罪并罚是采用混合原则,即对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式,存在多种。1、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及其他主刑并罚的,以及有期徒刑与拘役并罚的,采用吸收原则;也就是当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
行为人被判有期徒刑同时适用缓刑的,缓刑不是有期徒刑。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
刑法中没有规定过失杀人罪这个罪名,过失杀人致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判刑具体如下: 1、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过失致人死亡的,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致人死亡罪包括疏忽大意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