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3)个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
享受以下待遇: 1.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如没有重大过错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女职工。 2.《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
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分娩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此,生育险必须缴满一年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单位员工能够享受生育保险。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若其配偶已参加社保,且连续缴费满一年,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如果夫妻二人都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若其配偶已参加社保,且连续缴费满一年,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如果夫妻二人都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主要体现的《工伤保险条例》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1、工伤医疗待待遇,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
女职工生育待遇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不能。首先,你有权请产假。其次,你未婚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故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最后,未婚生育的行为应受到一定的处分。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的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
条件如下: 一、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提供保障。 二、工亡职工享受抚恤金的工亡职工的子女达到一定的年龄或者就业后,丧失享受遗属抚恤待遇的条件。 三、亲属死亡的,丧失享受遗属抚恤待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