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为了报复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然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人在
传播性病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客观要件是严重性病患者实施了卖淫、嫖娼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传播性病罪的主观要件应当是故意;客观要件是严重性病患者实施了卖淫、嫖娼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污染环境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
传播性病罪的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知道自已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为: 1、本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2、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知道自已严重不
破坏性采矿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具有行为的故意;该罪的客观要件是指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情形。该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客体是指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指的是: 1.主体要件: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过失。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而表现为相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
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某种犯罪是通过某一行为、在一定情况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了后果;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首先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的共同要件,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有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危害公民财产权、人身权利、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等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客观要件一般是指某种犯罪是通过某一行为、在一定情况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了后果;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首先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的共同要件,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有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