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前应当或者可以通知被告人家属。但是,如果家属主动提出并留有方便的联系方式的话,法官一般会在开庭前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
刑事案件开庭会通知被害人家属,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刑事案件开庭会通知被害人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被告人为未成年人以外的,所有刑事案件在开庭前都不会通知被告人的家属,但会在开庭三日以前会通知被告及其辩护人。因此,被告家属要知道刑事案件开庭的具体日期有两种方式: 1、在没有委托律师的情况下,可以联系法院; 2、如果委托
刑事案件开庭,一般是会通知被害人家属的。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法院开庭不会通知家属,只需通知案件当事人。但下列案件需要通知家属参加诉讼: (1)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2)对于刑事案件,如果受害人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通知其近亲属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