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车辆发生事故后,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责任对方全责,当事人因车祸受伤,无法工作的,当事人可以向对方索要误工费。 一、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
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发生车祸造成收入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根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分几种情况,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没有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计算误工费,如果是受害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相同、相近行业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没有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计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
交通事故中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
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具体如下: 1、未构成伤残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2、构成伤残:除上述费用外,还有伤残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
自己车被追尾了可以要求对方误工费。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了误工损失的,应当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由事故责任人以及承包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交通事故全责的需要赔偿费用包括: 1、对方车辆的维修费; 2、涉及到人员伤亡的,应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4、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
可以。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也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