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不当得利的行为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例如拾金而昧、代保存而不归还等。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
不当得利所获利益如果超过一定数额,且拒不退还的,可能会构成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
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 1、给付是履行道德上的义务; 2、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 3、明知无债务之清偿; 4、因不法原因而给付; 5、强迫得利; 6、反射利益。
(一)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 虽符合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但法律特别规定受害人不得请求返还,因而排除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有四种情形: ①给付系履行道德上的义务(如对亲属误以为有扶养义务而扶养救助自己生命的人支付报酬玉成其事的媒婆支付报
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情形: 1、给付型不当得利,因权利受损人的给付行为,使得受益人获得不应当获得的利益的。 2、非给付型不当得利,除权利受损人的给付行为以外的,包括行为、法律规定、某些事件引起的,使得受益人获得不应当获得的利益的。
从不当得利的产生的方式来分类: 1、给付型不当得利,因权利受损人的给付行为,使得受益人获得不应当获得的利益的。 2、非给付型不当得利,除权利受损人的给付行为以外的,包括行为、法律规定、某些事件引起的,使得受益人获得不应当获得的利益的。
返还不当得利的方式有原物返还或作价返还。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时,可作价偿还。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应一并返还。
不当得利的行为: 1.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2.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
法律效力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受损失人。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情形: 1、给付型不当得利,因权利受损人的给付行为,使得受益人获得不应当获得的利益的。 2、非给付型不当得利,除权利受损人的给付行为以外的,包括行为、法律规定、某些事件引起的,使得受益人获得不应当获得的利益的。
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情形:因权利受损人的给付行为,使得受益人获得不应当获得的利益的情形,即给付型不当得利;或者除给付行为以外的,因其他行为、法律的规定、某些事件而引起的,使得受益人获得不应当获得的利益的情形,即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 返还不当得利的方式有: 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