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判一年半可以减刑,只要是符合减刑的条件。法定减刑的条件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法定的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对于缓刑考验期不存在减刑。对于判决三年年缓期五年的判决,五年期限只是考验期,如果五年内不违反缓刑考验期法律规定,三年的刑期不再执行。即实际刑罚是否执行还需要看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
判刑五年可以减刑。对于执行刑期的犯罪分子而言,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同时对于减刑的次数来说没有具体的限制要求。根据国家对于减刑后刑期有着明确的规定
对刑事案子提起申诉并不影响减刑。犯罪分子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能申请减刑: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等。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则应当减刑。
刑事案件交罚款不可以减刑,相关法律对减刑有明确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才会减刑,与交罚款没有必然联系。
减刑的适用条件: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
不交罚款会影响减刑的适用,但如果确实无能力缴纳罚金的,对于减刑不会产生影响。如果有能力而拒不缴纳罚金,可以认定为没有悔过表现,可以判处不准减刑。
对于有能力交纳罚金而拒不交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一般是不能适用减刑的,因为会被认定为没有悔过表现。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
可以减刑,能减刑多少,视情况而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不是的。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