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如下:《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
公司股东的具体出资期限应以股东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的时间为准。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与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另有规定的除外。且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否则,股东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有: 1、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3、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是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 1、用货币出资; 2、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3、法定的不得出资的财产不能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
公司股东出资的纠纷有是否足额出资、是否抽逃出资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可以以货币资产、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及债权、股权等方式出资。其中,实物资产指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品,包括房产、机器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原材料等;无形资产主要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有以下限制: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2、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
股权出资的限制是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投资人应
股权投资的限制如下: 1、股权投资合格者人数限制,有限公司不超过50人,股份公司不超过200人,合伙基金不超过50人,契约基金不超过200人; 2、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限制,1投资于单一股权投资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对于单位投资者,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不能用来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不得过高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