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没领结婚证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要想离婚,应先去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登记。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可自行协商解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二人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没有结婚证的,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起诉办理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
没领结婚证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要想离婚,应先去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登记。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可自行协商解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二人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虽然二人没领结婚证,但是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诉讼离婚,只要夫妻确认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就可离婚。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双方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夫妻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夫妻双方,应当补办登记,未补办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之间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没有领结婚证的男女,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直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即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没有结婚证如果构成事实婚姻,那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构成事实婚姻,那就不需要离婚,双方直接分开就可以了。只有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男女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如果感情破裂自行分开即可,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如果是1994年2月1日至今同居没有结婚证,且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属于事实婚姻,则可以诉讼离婚。
男女双方办了酒席但没有领结婚证的,因为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如果二人要分手,自行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
没领结婚证,双方属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所以是不需要离婚的,但是因感情不和分手的,非婚生子女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按照婚生子女抚养权判定的原则进行确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结婚三年没领结婚证的,因为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所以不用离婚,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
离婚证丢了不影响办结婚证。办理婚姻登记时,应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没有配偶证明,也没有与对方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