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申请行政复议不予网上公开的申请书,可以按照申请网上公开的申请书的格式来写,例如当事人可以写明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身份信息;申请不公开的信息的名称、文号;以及申请不公开的原因等内容。
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予网上公开的,其申请书可以按照申请网上公开的申请书的格式来写,例如当事人可以写明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身份信息;申请不公开的信息的名称、文号;以及申请不公开的原因等内容。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公安机关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 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可以在七日内申请复议。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不向原告立案的,公安机关应该要制作不立案的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原告。如果原告对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拒不立案通知当天开始的七日内,向原来决定的公安机关案件审判庭提出书面的复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
公安局不予立案申请复议应当在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申请的机关是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公安局应当立案的理由。
申请行政复议是权利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的形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