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自首可以去公安局或检察院,二者都属于公安机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
自首可以去公安局或检察院,二者都属于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嫌疑人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属于自首。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
包庇罪自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于起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需要去参加开庭,签了认罪认罚书之后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犯罪嫌疑人在检察院认罪认罚仍然还是会被起诉,除非存在法定的不起诉事由。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具结书的,对符合刑
合法。一般而言,认罪是指被告人承认针对他而提起的刑事指控。但从程序法的意义上看,认罪是一种法律行为,能够在刑事诉讼中引起一定程序的发生、改变或终结。
检察院不能做伤情鉴定。但是,检察机关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委托省政府制定的医院对受害人的伤情进行检查,然后,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对受害人所受到的伤害委托有关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可以。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因此,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的情况属实,可以向办案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的法制、纪检部门反映,也可以向检察监督部门反映,督促公安机
自诉案件检察院是否参与要看具体情况。检察机关是否派员参加要看是自诉人上诉还是检察院抗诉,检察院抗诉的就需要,对于检察机关抗诉的民事案件,也可以组成由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进行审理。
庭外和解撤诉后可以再起诉,但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的,调解书生效后不能再起诉。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检察院对不认罪的嫌疑人是否会提起公诉,要看庭审情况和证据情况。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被告人从被抓获之日起就拒不认罪。 2、被告人被抓获之后如实认罪,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又改变口供,不愿承认犯罪事实。 3、在共同犯罪中,
双规自首可以被认定为自首的方式是: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双规”期间,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了纪检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动被“双规”后,如实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掌握的问题; 3.主动向纪检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