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从国外立法例及最高额抵押权的特性看,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可以基于当事人约定的原因而确定,也可基于法律规定的原因而确定。一般地说,确定原因有以下几种:1.当事人之确定请求。2.决算期届至。3.债权发生的可能性消灭。4.抵押物被强制拍卖。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情形主要包括: 1、债权确定期间届满的; 2、当事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的; 3、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等情形。
法律中关于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为,最高额抵押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情形如下: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情形如下: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
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等等。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确定的事由有: 1.不可能出现新的债权; 2.债务人或者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限届满; 4.对债权确定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应当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
确定情形: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确定情形: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的确定原因如下: 一、当事人之确定请求。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决算期,则最高额抵押权就会无限期地延长,最高额范围内的抵押物担保价值就会一直处于被剥夺状态,这对抵押物的所有人甚为不利。 二、决算期届至。决算期是最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情形有,债权确定期间届满的;当事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的;以及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等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