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离婚诉讼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但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每一次程序需要三个月到6个月,法院才会出判决结果。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那么起诉离婚就很快了。如果是说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也没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存在破裂,那么有可能须要起诉一次到两次法院,最终才会判决离婚。
案件比较简单往往会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往往的期限一般在3个月。如果案件比较复杂往往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期限一般在6个月,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往往不会判决不准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
如果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后,被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那么在没有出现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这里的新情况、新理由是指新出现的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和理由,例如家暴、或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因此,一个普通的离婚案件,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能需要一年的时间才能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就不受这个时间的限制,新情况、新理由是指新出现的足以导致夫妻感
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如果没有新理由新证据的,那么起诉的一方只能在六个月之后再起诉。但如果是另一方想要起诉的,那么就不需要再等六个月,可以随时起诉。
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起诉。所以由上可以得知,起诉离婚一次以后,要六个月才能再起
离婚一审判决六个月以后可以再次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需要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再次起诉离婚。
一般来讲,只要确认感情破裂,夫妻可以随时起诉离婚。但以下情形不能起诉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