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1、担保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变更;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 6、超过保证期限; 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如下: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2.超出保证期限的。 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的。 4.未经保证人同意,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免责。 二、超出“保证责任期限”不担责。 三、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 四、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 五、主合同无效。
担保人不担责的几种情况是以下几条: 1、保证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约定。担保合同承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错误的,应当根据其错误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人无错误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错误的,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如下: (1)超出保证责任期限的;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3)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4)未经担保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的; (5)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通过欺诈的方式欺骗担保人进行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的责任。我国法律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
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1、夫妻双方之间不可以互相担保 2、贷款地以外的户籍的人士不能作为担保 3、没有经济来源的不能担保 4、离休人员不能作为担保 5、国家明确规定不可以成为担保人的人
一、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执行担保人的情况: 1、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人的财产是可以同时和债务人的财产一起被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在执行阶段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2、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担保人是不能和债务人同时承担债务的,只有债务人的不足以清偿且债务人无力清偿
担保人无效的情况包括签订担保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担保合同的行为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等。担保合同确定无效的,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 4、超
不能成为担保人的情况是: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