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的方法是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申
1、专利的驳回复审只允许做一次,复审委员会的答复或者修改只有1次机会。 2、复审程序本身就是对审查部门驳回决定的救济,在提出复审请求和答复复审的时候都可以修改权利要求并陈述专利性理由;但对于同一份驳回决定程序上只给了一次通过复审救济的机会,
可以减缓。《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
1、专利申请后,经审查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被驳回的,申请人对专利进行修改后,可以再次申请专利。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也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
专利申请后,经审查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被驳回的,申请人对专利进行修改后,可以再次申请专利。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也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
专利申请费用必须按时交纳,如果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减缓。可以减缓的费用包括五种:申请费(其中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复审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自授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除了以货币出资的形式以外,还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形式。非货币财产的种类非常丰富,比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辨别非货币财产,能否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的关键评估指标有三点:第一,
专利使用费是指他人在使用专利时,需要向专利权人交纳的费用。专利权是公民的一种财产权,因此,任何人要使用专利,就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当然,如果专利权人存在与他人交叉许可的情况,也可以不支付专利使用费。专利使用费的金额是由双方经过协商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