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证据包括实物证据和言辞证据、客观证据和主管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等证据种类。证据应当经过合法的程序采集,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1、经公证证明为真实可靠的电子证据; 2、经专家鉴定为真的电子证据; 3、有确切证据证明电子证据内容完整未被更改的; 4、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电子证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的电子证据的定义为: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狭义的电子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法中证据有如下: 1、物证。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所有物品和痕迹,如犯罪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等; 2、书证。指以其记录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材料; 3、证人证言; 4、受害者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
如下: (1)证据形成的原因; (2)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3)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4)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5)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刑事诉讼法法定证据规则有: 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 2、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 3、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 4、口供补强规则; 5、证人作证规则; 6、认证规则。
一共有八种。刑事诉讼的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电子数据;书证;鉴定意见;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物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等视听资料;以及可以证明有犯罪事实的证人证言。
电子数据证据包括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的有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