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民事再审申请书的写法: 1、应当写明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应当写明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 3、应当写明具体的再审请求; 4、应当写明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申诉书和再审申请书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申诉书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基于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诉权而提出的; 2、提出的法定期限不同,申诉书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后提出;再审
1、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 2、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申诉
民事再审申请书的书写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姓名,出生年月,民族,住所,联系方式,法定代理人姓名,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第三人姓名,再审原因,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结尾签名。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
1、记明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记明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 3、记明具体的再审请求; 4、记明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5、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再审和申诉的区别: 1、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 2、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 而申
申诉制度是中华法文化中极具特色的一项制度,对于申诉的性质,理论界有两大类,一类是非诉讼性的申诉,主要是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某些处理决定不服而提起申诉,不涉及诉讼程序,不属于诉讼行为,只是一般意义的民主宪政权利。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
申诉书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有;法律依据不同。提出的法定期限不同。提交对象不同。申诉书可以向检察院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而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申诉与再审申请权,是由法律设定的当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保护的权利手段,都属于诉权的范畴。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申请再审作为
刑事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1、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文书案号; 3、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4、具体的再审请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刑事再审申请书的内容是: 1、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文书案号; 3、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4、具体的再审请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审申请的主体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既可以针对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