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法院可以通过质证的方式对其进行认定,即只要该鉴定与案件事实有关联性,鉴定本身具有客观性、真实性,那么法院就可以将鉴定书作为证据种类中的鉴定意见进行认定。
如果没有违反妨碍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只是没钱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
行政执法是不能委托强制执行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能擅自委托其他机关或个人来执行。
对于行政执法权一般是不能委托其他主体强制执行的。可以实施强制执行行为的,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并且该行政机关需要在其法定职权的范围实施执法权;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执法权的,只能申请有权的机关或人民法院予以执行。
1.一般代理。(委托代理人只能代当事人为一般诉讼行为,如进行答辩、接收法律文书等,无权处置实体权利)。2.特别授权。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代为进行执行和解,代为收取执行款等。
法院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规定: 1.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
委托代理的行使: 1、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无权代理; 2、代理人应亲自行使代理权,不得任意转托他人代理; 3、代理人应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的义务。
委托代理合同管辖法院的确定标准: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特殊情况时,如果是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委托执行是指因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法院管辖范围内,而由立案法院委托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的一项制度。民诉法规定委托执行,目的是为了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委托执行成了执行工作的“顽疾”。
委托执行是指因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法院管辖范围内,而由立案法院委托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的一项制度。民诉法规定委托执行,目的是为了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