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其立案标准为: 1、非法获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3、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操纵交易价格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以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如有下列状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总量的30%以上,并且该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连续买卖股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合同
法律分析 达到下列标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才立案:行为人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
操纵证券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第一,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第二,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
侮辱国旗国徽罪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指在公共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旗、国徽的管理制度,同类客体是国家社会管理秩序。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
如果犯罪嫌疑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的,就构成了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如果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