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法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这个期限可以延长十五日; 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则这个期限为十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审查期限,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刑事案件的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五日,其中,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包含有: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和案件相关的事项。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检察院对于审查起诉,一般审查的是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因此检察院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是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众所周知,凡是需要公诉的案件,都是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的。为保障人民检察院在一个半月内审查起诉重大案件的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还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将重大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延长一个半月。但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的决定时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程序是: 1.阅卷。 2.检提。 3.约见辩护律师。 4.约见被害人。 5.司法鉴定和询问鉴定人。 6.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能力鉴定。 7.专家审查。 8.证据复查。 9.可疑证据甄别。 10.重新询问证人。 11.变更强制措
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间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卷、证据材料并受理后,算审查起诉。检察院一般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但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查起诉的时间可以延长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