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9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特殊主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触犯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最轻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又或者是拘役,同时处以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行为人的情节特别严重,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如果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事故,又
除了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宣判不得适用减刑规定的,犯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可以得到减刑的条件。犯罪后如果积极自首,如实供述罪行,法院会酌情减刑。在法院判决前或入狱后,有立功表现也可争取减刑。最普遍的方法是通过在监狱的良好表现通过监狱的考核,由监狱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强迫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一、什么是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一)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概念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
《刑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律、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
要确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量刑标准,首先要确定罪与非罪的标准。行为人雇佣童工从事轻度体力劳动,又或者是在较为安全的环境下从事劳动,只属于普通违法行为,不需要接受刑法的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只有雇佣童工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又或者是在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 1、两者的合同主体资格的不同,雇佣合同的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并且相互独立的,而劳动合同的主体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身份上具有从属性和依附性; 2、国家对两种合同的干预的力度不相同;
从一重罪和择一重罪,两者只是表述不一,但意思都一样,都是要依重罪来定罪处罚。刑法中从一重处罚是指,对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就是罪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就其中一个最重的罪名处断,而不以数罪并罚。一重罪处罚通常是指,选取其所犯罪行中较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