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检察院存疑不起诉合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不起诉后的处理措施具体如下: 1、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依照规定,不起诉的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 2、解除扣押、冻结。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的财物采取扣押、冻结,是一种强制侦查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转移财物,保证判决的执行; 3
检察院不起诉后的处理如下: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的决定书,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
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公安刑事强制措施应解除。不起诉分为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如果是相对不起诉,则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存疑不起诉的条件: 1、案件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定罪事实缺少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 3、定罪处罚的证据之间相互存在矛盾,并且不能合理排除的; 4、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无法排除的。
存疑不起诉后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存疑不进行起诉的时候,公安机关如果认为检察院存疑不起诉决定是有错误的,那么公安机关是可以要求进
检察院不起诉后的处理如下: 决定不起诉在法理上称为酌定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从公诉的角度看,相对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拥有诉权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权衡后认为舍弃诉权更为适宜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根据规定:对于犯罪情形轻微,不需要判决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一、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
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改变强制措施,或者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1、积极向检察院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积极向检察院沟通提交专业法律意见书。 2、如果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时,可以不予起诉。 3、如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可以不予起诉。4、对于经过检察院二次补充侦查后,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的,卷宗材料应退回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保管;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有误时,可以要求复议,如果发现新的事实及证据会进行重新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