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盗伐林木的处罚标准如下: 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量巨大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量特别巨大的
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盗伐林木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森林的行为。
滥伐林木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等,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
盗伐集“盗窃”和“采伐”于一体。 (1)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因只有“盗”没有“伐”,只能认定为盗窃罪。 (2)以毁坏为目的,砍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林木,因只有“伐”没有“盗
盗伐林木的定罪量刑规定如下: 1、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2、盗伐林木罪有三个量刑幅度,标准分别为“数量较大”、“数量巨大”和“数量特别巨
行为人实施了盗伐林木的行为,就有可能触犯盗伐林木罪,判处多少年的刑罚则需要根据其数量或者是情节来判断。如果行为人盗伐森林或者是其他林木,达到了数量较大的程度,就可以对其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也可能对其判处拘役或者是管制,并且对其处以罚金或
要确定滥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首先要确定罪与非罪的标准。对于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滥伐行为,只属于普通违法行为,不需要接受刑法的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滥伐数目较大的,就可以按照刑法第345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具体来说,行为人至少要被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