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一般应当在九十日内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案件较为简单、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且依法应对当事人除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者警告的,则行政机关可当场作出处罚。
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在六个月内可以起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裁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如果申请了复议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在六个月内起诉;如果当事人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的,可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对行政复议不服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作出行政处罚后向法院起诉的期限是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应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罚后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违章处罚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的,一般需要在六十日内提出申请,自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六十日,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行政处罚后,被处罚人自知道该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提起诉讼。如果被处罚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但不服复议决定的,则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提起诉讼。
不服行政处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该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的,则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十五日。
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但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并且造成了危害后果的,五年后不再予以处罚。
违法行为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在经过了二年之后即不再追究。如果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追责;但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过了五年后不再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