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犯罪嫌疑人如果犯数罪的,即数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一般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适用数罪并罚。但如果犯罪嫌疑人只有一个犯罪故意且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却触犯数个罪名的,一般不得对其适用数罪并罚,一般按想象竞合的规定处理。
同时触犯2个罪名会数罪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对于同一个罪名是不能实行数罪并罚的,仅不同罪名可以数罪并罚。根据《刑法》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相同的罪名不能进行数罪并罚,只会按一个罪名处罚,可能会进行加重处罚。所谓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由此可见数罪并罚的适用前提是嫌疑人犯
1、数罪并罚并没有罪名数量的限制,也就是无论犯多少的罪名,都不会影响数罪并罚,但是可能影响数罪并罚的最高刑期。2、比如说如果有期徒刑的总期刑不超过三十五年,则数罪并罚的期刑不会超过二十年,但是如果总期
重伤二级和轻伤一级两个罪能并罚的,关健是要分析是尖叫被告数罪并罚。1、如果是在同一次犯罪行为中造成被害人多处伤情,分别构成重伤二级和轻伤一级的,则属于一次犯罪,不应数罪并罚,直接以故意伤害罪来追究刑事
我们在审判实践中遇到一案件,被告人犯数罪,其中两个罪分别被判处构役6个月,另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在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时产生了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构役、有期徒刑属于不同刑种,应采用重刑种吸收
数罪并罚制度是指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适用数罪并罚制度的情形包括: 1、判决宣告前实施并被发现的数罪。 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判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我国数罪并罚是采用混合原则,即对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式,存在多种。1、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及其他主刑并罚的,以及有期徒刑与拘役并罚的,采用吸收原则;也就是当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
多份合同能否一并起诉,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多份合同涉及相同的民事主体,证明同一个事实,构成同一法律关系,可以一并起诉; 2、相同的合同主体之间因不同的合同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关系,也可向法院起诉多个案件,人民法院可能视情况而决定是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