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暴力取证罪的认定: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
对涉嫌暴力取证罪的司法工作人员,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致人伤残、死亡的,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定为暴力取证罪,处罚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对于这种情况,该如何认定暴力取证罪要视以下情况而定。 1.暴力取证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处罚。 2,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在
暴力取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区别: (1)目的不同。暴力取证罪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逼取证人证言,刑讯逼供罪行为人是为了逼取口供。 (2)犯罪对象不同。暴力取证罪的对象限于刑事案件的证人,刑讯逼供罪的对象则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在
法律上的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只要家庭成员一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以认定家暴的存在。家暴具体认定如下: 1、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 2、家庭暴力的实施
家庭冷暴力与家庭暴力的取证方式不同,施虐者通常是以精神虐待为主,因此,家庭冷暴力的实施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其更多是通过语言攻击、暗示性的威胁、经济等方面的控制,以达到用精神折磨对方。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遭遇家庭冷暴力时,可从以下
刑法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