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名称和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
明确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包括: (1)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的法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必须载明事项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
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2)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双方责任。 (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4)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5)当事人签名、调解主持人签名、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1)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2)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双方责任。 (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4)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5)当事人签名、调解主持人签名、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调解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 (4)履行的方式、地点及期限。 (5)违约责任。
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的事项有:双方基本情况,包括双方的姓名、性别、国籍、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双方责任,即双方发生争议的主要原因和过程,争议的具体事项和内容,以及双方在争议中承担何种责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人民调解委员
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
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名称和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