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检察院制作的刑事抗诉书一般都是直接送到人民法院的,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当地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有错误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行政抗诉申请书中应当包括申请人以及被申请机关的姓名、名称、住所等相关信息,还应当包括申请事项;申请抗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抗诉申请所相对的人民法院以及抗诉申请时间等信息。
刑事案件申诉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拟定调查提纲进行补充调查: (一)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抗诉或者不抗诉的决定。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
检察院抗诉书一般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标题。人民检察院抗诉书;2、具体的刑抗字序号;3、判决书认定部分犯罪事实与引用证据不当;4、检察院抗诉书的主要内容;5、案件的主要经过;6、人民检察院的名称;7、订立检察院抗诉书的具体日期;8、院章;9
检察院抗诉书一般需要包括以下内容:标题、具体的刑抗字序号、判决书认定部分犯罪事实与引用证据不当、案件的主要经过、人民检察院的名称、抗诉书的主要内容、订立检察院抗诉书的具体日期、院章、抄报的人民检察院名称。
检察院抗诉书一般需要包括以下内容:标题、具体的刑抗字序号、判决书认定部分犯罪事实与引用证据不当、案件的主要经过、人民检察院的名称、抗诉书的主要内容、订立检察院抗诉书的具体日期、院章、抄报的人民检察院名称。
书写刑事抗诉申请书的内容如下: 1、写清楚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等。如果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请求的,还应该写出申请人与被害人之间的身份关系; 2、写明申请事项; 3、依次列出事实和申请理由; 4、再次写明申请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