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刑事抗诉再审能加重刑罚,但不是必须加重,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时,应当根据犯罪事实作出判决,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有期徒刑不能加到无期徒刑。当犯罪行为人有数个犯罪行为时,需要数罪并罚,但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因此,有
刑事案件申诉一般不会再加罪,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 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的,不得加重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同一案件既有申诉又有检察院抗诉则可以加罪。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辩
刑事案件不都是上诉不加刑。被告人上诉的刑事案件不能加重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述规定
刑事二审一般不会加重。我国刑事诉讼活动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即在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判重于原判决所判刑罚的审判原则。
刑事案件上诉不会加刑。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项审判原则。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附加刑的种类如下: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驱逐出境是指对犯罪的外国人强迫离开中国国(边)境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方法。如某外国人在我国犯盗窃罪,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也可单独判处有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适用的对象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是否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驱逐出境,是独立适用还是附加适用,由人民法院根据维护我们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需要来决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不是都适用驱逐出境,而是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及犯罪分子本人的情况,结合国际间的关系和斗争形势的需要等,可以适用驱逐出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2.担任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