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不能用商业性意外伤害保险替代工伤保险。商业性意外伤害险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只是赔付伤者的医疗费用。而工伤保险,是属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保障待遇。工伤职工在得到商业性保险赔付的同时,仍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功能远远不及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性规定,除一次性补偿外,还有一系列后续的补偿,商业保险充其量只是工伤保险的补充,而不能作为替代产品。
不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功能远远不及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性规定,除一次性补偿外,还有一系列后续的补偿,商业保险充其量只是工伤保险的补充,而不能作为替代产品。
一般民事案件可以实行风险代理,但是工伤风险代理合同无效。《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工伤赔偿纠纷不得适用风险代理收费。工伤保险待遇不能进行风险代理的原因主要在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一方面必须有当事人进行相关程序的检验和复查,另一方面涉及到
侵权类案件是否可以风险代理不能一概而论,涉及财产的是可以风险代理的,但是涉及人身的是不可以风险代理的。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赔偿款的性质。人身损害赔偿是受害人身体受不法侵害后获得的与受损害程度相当的赔偿。从表面上看,受害人获得了物质利益,赔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或者先预支一小部分代理费,案件胜诉或者执行后委托人按照胜诉或者执行到位的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委托人将不在支付报酬。这种代理对
抚养权是不可以风险代理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律师不能风险代理。除此之外,以下案件也不得风险代理: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
意外伤害保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虽然意外伤害保险的作用与工伤保险相似,但意外伤害保险并不能取代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以盈利为目的管理。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中华
工伤赔偿案件不能实行风险代理。法律明确规定了在办理涉及财产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要求实施风险代理的,律师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对于请求给付工伤赔偿的,是不能实施风险代理的。
1、工伤职工受到第三方人身伤害的,如遇到机动车事故等,可以得到第三方赔付的,不可进行工伤的重复报销,如果法院认定第三方无力赔付的,则可依据法院的认定证明进行工伤的报销。 2、工伤职工在住院治疗初一定要先行声明自己是工伤,需要进行工伤报销,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