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民间借贷纠纷的立案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原告不是必须要出庭。原告不能出庭的可以在开庭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如果原告有代理人到庭,则被告不到庭可缺席开庭。已经给被告送达,本人可以不到庭,需要证明被告确实找不到,若被告不能送达,可以公告送达。 除了以下四种情形外,如委托了律师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
民间借贷担保人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是具有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但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
民间借贷担保人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1.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具有代位清偿债务的能力。
民间借贷纠纷中,不是必须找到债务人才能立案。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原告知道被告的较为具体的身份信息,并且符合其他的起诉条件的,法院就会予以立案受理,例如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债务人因借贷被债权人起诉的,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准备应诉。第一,查看债务是否已过诉讼时效,若债务已过诉讼时效,在庭审中债务人可以此为由进行抗辩而不用清偿该债务。若债务是真实合法,且未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人应当偿还。第二,查看借款是否出于自己的真
民间借贷是否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进行起诉,一般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双方签订的借条、借款合同、借款协议约定了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那么债权人就只能向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向原告所在地起诉; 2、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又没有约定合同履
解除合同不一定要经过催告的程序,只有当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才必须经过催告的程序,催告后当事人不履行的,才能解除合同。我国《民法典》第563条规定了法定解除权,其他条款还规定了特殊的法定解除权。即当双方当事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