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民事诉讼审判期限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
一审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法院受理案件后的二个月内,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如果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则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还需延长的,则要请最高院予以批准。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连续计算。分为两种情况: 1、普通程序,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2、简易程序,3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民事诉讼二审的期限是: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是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是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
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一般是两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
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三十日或三个月。其具体期限由具体情形决定: 1、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其二审审理期限为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有特殊情况的,可经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 2、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其二审审理期限为第二审
民事诉讼中一审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经过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