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 1、生产、经营的收益; 2、工资、奖金;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明确由一方继承或赠与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财产;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非指定个人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偿还债务时,若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个人财产清偿;若债务人不知有此约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主要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且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
二者区别如下: 1、发生时间不同。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发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家庭共同财产不是从缔结家庭关系时发生,而是在家庭成员有了财产并愿意成立家庭共同财产的约定生效时发生。 2、来源不同。家庭共同财产的来源是由家庭成员共同所得和各自所得
离婚有以下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财产,以及双方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具有如下特征: 前提特定,即夫妻共同财产基于夫妻关系而产生,家庭共有财产基于家庭关系而产生; 权属特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共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家庭共同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有; 其他特征。
婚姻家庭纠纷产生原因有:夫妻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喜新厌旧;婚姻家庭观念淡薄,不能很好的担负家庭责任;法制观念淡薄;家庭暴力。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婚姻期间以下这些属于共同财产: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离婚前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方式:如果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的,那么家庭共有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家庭共有财产中还有其他人的财产,那么对于他人的财产,夫妻二人不予分割,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