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约定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规定。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泛指合同所产生的所有私法效果。合同的效力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管辖权的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向上转移和向下转移两种情形,其中,向上转移有提审和报请两种方式。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和主张。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
无效合同纠纷只能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依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因为,如果将无效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依有效合同来确定,就会产生程序性裁定与实体判决之间的矛盾。即在确定管辖进行程序性处理时,推定合同有效,而在实体处理
确认合同无效,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由约定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确认合同效力案件确定管辖的方式: 1、当事人约定与争议有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为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确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法律上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是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和确定某级或者同级中的某个人民法院对某一民事案件行使审判权的问题。确认合同无效的管辖首先要根据合同中对管辖权的约定,一般的合同中对于纠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问题。
管辖权异议的概念是: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和主张。原告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对方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合同效力,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