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法定继承的继承份额一般是均等的。其中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遗产份额的分割方法是: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则上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多分的情形有: (1)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
至于代位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不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少,亦不受辈数的限制,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即两个或两个以上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数参与平分遗产。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等额划分的。但对于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等情形下,可以多分。并且对有抚养能力而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少分或不分。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别分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中遗产继承份额的划分规定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
继承人之间划分遗产份额的方式: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2)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如果继承人之间自行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
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划分遗产继承份额的方法是:一般情况下是将遗产分为同等份额然后平均分配,但是在分配时对于有生活特别困难的或者主要扶养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对于能扶养而不扶养被继承人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转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划分具体如下: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