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因为担保人的过错致使担保合同无效,从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担保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无偿代驾按照帮工关系处理。一般情况都是由车辆所有人负责,当然代驾帮工人在代驾当中存在故意或是重大过失的时候,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2、雇人代驾,按照雇佣关系处理。如果车主临时花钱雇人开车代驾,那么双方就形成了雇佣关系。在这期间发生了事故,
有偿保管合同保管人责任承担的责任如下: 1、擅自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联合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有多个保证人的,则应当根据约定的份额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任意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无效承担责任的情况如下: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担保人无过错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担保合同未生效的,则担保人不承担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果股东出资后又抽逃、转移部分或全部资金,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显然违背了资本充实原则,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若股东将全部注册资金抽走或抽逃后的注册资金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应视该公司无法人主体资格,由股东
反担保合同的无效及责任承担: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反担保合同一般也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在反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需要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担保合同,是为主债务合同而设立的合同,是为了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债务不能顺利履行的,担保权人可以实现自
担保超过六个月担保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认定承担的责任: (1)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债权人与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