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公司破产债权委员会职权是: 1、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期间的临时组织。债权委员会的职责如下: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期间的临时组织。债权委员会的职责如下: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期间的临时组织。债权委员会的职责如下: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公司破产债权委员会职权是: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的时候,有权利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破产债权人委员会作为债权人会议的辅助组织,享有债权人会议同等的权力。其可以行使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公司一般以注册资本对债权人承担债务。公司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除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或者从公司提取、划拨资金外,一般不需要以个人财产清偿公司债务。因此如果股东已完成出资义务,公司破产不会直接影响股东家庭。破产后未清偿的债务,除股东为公司债务
依据公司法,公司与股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上都是独立主体,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已经完成义务。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以及破产,股东或者高管人员一般情况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是这些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是从公司抽逃、转移资金、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
公司破产后,应当按照债务的顺序清还公司债务。根据破产程序,应通知债权人并宣布其债权登记。处置公司普通财产(非抵押财产)的所得款项,在扣除破产费用,职工工资,安置费用和税费后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一般债权人应当按比例支付。剩余的债务应由所有股
企业倒闭了,债务会依照破产清偿顺序清偿。 依据法律规定,公司进入破产后,需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权人则需在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