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中介价格欺诈的情形有:设置合同陷阱、隐瞒房屋真实情况、赚取不合理高低差价、合同未履行完毕时要求将钱交给代理人、假冒房东、收取中介费以外的杂费等。
票据诈骗罪的表现形式: 1、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3、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等。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中介价格欺诈的情形有: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等。
自首的表现形式: (一)犯罪以后的人主动向有关单位投案的; (二)犯罪以后的人因病伤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以信电投案; (三)罪行尚未被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单位盘问、教育后,主动交待自己罪行的; (四)罪犯在逃跑的,
盗窃的表现形式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 2、入户盗窃。 3、携带凶器盗窃。 4、扒窃,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物品的行为。 盗窃,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
1、垄断协议。经营者之间达成垄断的协议,排除、限制其他经营者的盈利行为;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市场地位的经营者利用其地位支配市场,从事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集中。此种情形是两个或两个以
合同的表现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
承诺的表现形式: 1、如果要约明确规定承诺必须以某种方式作出,承诺人作出承诺时必须符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 2、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但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可以确定要约人对承诺方式的意图,承诺人也应该以这种方式承诺; 3、口头
1.成立空壳公司洗钱。 2、化名存款或购置金融票证洗钱。 3、违规转账洗钱,通过金融机构将非法资金混入合法资金。 4、利用进出口贸易洗钱,利用高卖低买等手法向国外转移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