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管辖法院应该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事实上,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合同就已经正式的成立了,但成立的合同却并不一定是生效的,生效的合同是具有法定条件的
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具体确定如下: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劳务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是,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形判定无效: 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
因确认合同无效提起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因该合同产生的纠纷。 但是对于以不动产为标的的合同,当事人不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以外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应当由中级法院
劳务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是,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