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诉讼保全案件收费标准: 1、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每件交纳30元;
对于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可以适当采取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如果是保全财产金额,或者是价额不超过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对于超过了一千到十万的那部分,按照百分之一去进行交纳。对于超过了十万元的部分,一般会按照百分之零点五进行交纳,当事人申请交
保全费用,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依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诉讼保全费,按规定标准支付。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保全费用收取标准: 1、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民事再审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一般不收诉讼费。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除外。
对于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可以适当采取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如果是保全财产金额,或者是价额不超过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对于超过了一千到十万的那部分,按照百分之一去进行交纳。对于超过了十万元的部分,一般会按照百分之零点五进行交纳,当事人申请交
保全费用,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依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
申请诉讼保全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如果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收取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保全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财产保全担保的收费标准为: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申请财产保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