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不当得利的管辖法院一般在被告所在地。不当得利案件《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此,不当得利案件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不当得利纠纷的管辖法院应当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不当得利案件,法院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如果当事人的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受理;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不予受理,并作出书面的裁定。
不当得利的认定条件包括一方取得利益,即由于一定的事实增加或者避免减少财产总额。另一方利益的损失,即利益所有人取得的财产总额因一定事实而减少,与此相反对利益所有人的财产地位。一方利益的取得与他人利益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失是索取,利益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一方获得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实使总财产有所增加或避免减少。 2、他人利益受到损失,即因一定的事实发生,使利益所有人的财产总额减少,恰与利益取得人的财产状况相反。 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人利益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受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不当得利的有效期限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超过三年向法院起诉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行使其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一方获得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实使总财产有所增加或避免减少;他人利益受到损失,即因一定的事实发生,使利益所有人得财产总额减少,恰与利益取得人的财产状况相反等;一方取得利益与一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一方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对不当得利的认定:1、一方获得利益一般是指,由于一定的事实使总财产有所增加或避免减少;2、他人利益受到损失,也就是由于一定的事实发生,使利益所有人的财产总额减少,恰与利益取得人的财产状况相反;3、一方取得利益与一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到法院起诉不当得利,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从法院立案到最终作出判决的时间一般是在6个月内,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是3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