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强拆房屋违反的法律法规有:《宪法》第十三条、《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物权法》第三十九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房屋的征收和拆迁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式,如果一旦采取强拆的方式,那么相关的部门及其
如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非法强拆的,可能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违反刑法的有关规定。
强拆是否违法,需视情况而定。若强拆的房屋是违反相关法律而建立的,且经过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则不是违法,否则行政机关不得强制拆除公民的房屋。 一、符合以下条件,申请的强制拆迁是合法的: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
对房屋拆迁时采取暴力强拆的方式拆除的,可能触犯的刑事罪名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渎职罪等。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对于违法建筑的行政强制拆除程序,应先由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交由当事人执行。 如果当事人不执行,且在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则行政机关应当作书面催告通知书。 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同时还应当将强制除违法建筑的内容向社会
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强制拆迁违反民法典。强拆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被征收人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履行法定程序后方可进行强制拆迁。
司法强拆不违法,暴力强拆违法。 司法强拆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在征收人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条件,申请的强制拆迁是合法的: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