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涉外诉讼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案件与一般民事案件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应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如果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但费用由=由当事人承担。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对一定范围涉外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和各级各类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 相关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诉讼,在我国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认为我国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民事诉讼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涉外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涉外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国内外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定程序,证明申请人需要在国外实施的法律行为、文件和事实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公证行为。公证事项因内容而异。涉外公证大致包括: 1、证明公民或法人的身份关系,如出身、年龄、经历、学历、职务、职称、工龄
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二、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原则; 三、司法豁免原则; 四、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 五、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原则。
一、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当事人必须是发生民事争议一方,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如借贷纠纷案件,案件的诉讼主体必然是债权人或债务人或与债权债务有利关系的第三人。 二、当事人必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凡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他人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