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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涉外合同的诉讼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
涉外行政诉讼和涉外民事诉讼具有以下区别: 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比较单一,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性则表现为多样性; 2、涉外行政诉讼中的行政争议必须是发生在我国领域内,而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民事纠纷,则既可能发生在国内,也可能发生在国外。
确定涉外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权有以下方式: 1、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所谓被告住所地,在我国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2、标的物所在地或被告财产所在地以标的物所在地或被告财产所在地作为法院行使管辖权。 3、法律事实发生地法院行使管辖权。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主要有: 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中国人涉外离婚诉讼级别管辖权的确定: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若涉外婚姻属于重大案件的,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外国驻我国的外交代表享有民事管辖豁免权。比如,当事人想对外国驻我国的外交代表和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
需要看什么案件?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
涉外诉讼的管辖可以通过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进行确定。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果需要移送管辖,应当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案件已经受理; 第二,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权管辖,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行立案受理本案件; 第三,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如果受移送法院认为自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